11月22日,应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邀请,郑州大学法学院张嘉军教授在线作了题为“新时代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基本理论及其司法规则”的学术报告。学院副院长古瑞华、张玉鹏、武向朋,信阳市检察院部分检察官和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师生代表聆听了报告。报告会由古瑞华主持。
张嘉军立足于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结合个人在检察公益诉讼领域丰富的研究经验,系统地梳理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实践困境,深入阐释了新时代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基本理论及其司法规则。他从年度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件评审具体情况为切入点,分三个方面阐明了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一是公益诉讼的基本内涵及基础理论,二是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三是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诉讼地位。此外,张嘉军还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调查取证权、诉讼时效及其既判力等理论问题与参会师生展开了探讨。
古瑞华做总结,她强调报告兼具时代价值和理论价值,加深对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理论阐释,对我国公益诉讼实务工作的深入推进具有指导意义和引领作用,并鼓励与会师生在国家公益诉讼事业的发展过程中承担起法学研究者应尽的社会责任。
张嘉军,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河南省特聘教授。主要从事民事诉讼、公益诉讼、司法制度的研究。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执行院长。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河南省高层次人才、河南省首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百名社科理论优秀人才、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第七届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河南省四个一批理论人才。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项,其他省部级项目共15项。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文章50余篇,其中部分文章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出版专著8部,获得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等省部级科研奖励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