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信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2024-08-13 20:52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度市社科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第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进理论创新,锚定“两个确保”,落实“十大战略”,全面推进“1335”工作布局,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信阳、奋力谱写“两个更好”出彩篇章提供智力支持。

二、参评成果范围

(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著作(书号必须有ISBN编号),必须以“2023年第1版第1次印刷”为准;公开出版的期刊(必须有CN标志)上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论文;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报纸发表的理论文章;被县区级(含县区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不含机关职能部门)采用的有价值的调研报告(需提供采用证明);《信阳社会科学》上发表的文章;通过结项评审的2023年度市社科规划课题和重点课题的结项报告。

(二)我市(含中央、省驻信单位)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和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有关社会科学的成果,凡具备参评条件的均可参评。与市外人员合作的著作或文章,由我市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可参评。

(三)参评成果署名:每项成果署名不超过5人。期刊、报纸、调研报告和结项报告,以成果原件上的署名为准;著作必须是主编、副主编及前言或后记中注明的主要撰稿人。

已获往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其新版本不再参评;已获其他市厅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参评;论文集、新闻报道、文艺创作成果不参评。

三、奖项设置

(一)奖项类别

本次评奖设一、二、三等奖。

(二)评奖标准

一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重大创新,对某一学科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提出了新的重要观点或结论;对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较大推动作用;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有较大贡献,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在省市内学术界有较大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二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较大创新,对某学科或某领域的发展做出贡献,提出了新观点或新结论;对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推动作用;能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在省市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三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创新,能发展、完善原有理论或提出新的观点;对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一定推动作用;对解决实际问题有一定参考价值;在市内学术界有影响,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三)奖励办法

对获奖者颁发信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证书。

四、申报要求

(一)每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项目主持人限报一项;两人以上合作项目、不是第一作者或项目主持人的,可另报一项。不是以第一作者申报的,以其他主编或副主编申报的,必须提供第一作者自愿放弃申报的书面证明。凡申报成果无原件以及无申报单位意见和印章者,不予受理。

(二)上报成果需提供:

1.申报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著作除外,复印件不得显示作者姓名及单位名称)。

2.个人申报表一式2份,单位汇总表1份,同时上报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档。

3.以上所需相关材料(除电子档外)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每项申报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封面贴申报表)。

请各单位于2024年9月2日前集中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社会科学处(综合办公楼412房间),同时将论文成果或调研报告、个人申报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ccgk@yeah.net。(每个人的申报成果和申报表的电子文档存于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申报人姓名命名)

联系人:杨 鑫   联系电话:6392729


                        社会科学处

     2024年8月13日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