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8〕第7号),全国社科规划办将进一步加大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的清理力度。按照省社科规划办工作安排和时间要求,通知如下:
2014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限为2019年12月31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全国社科规划办通知精神,全面提高我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效率,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在2019年9月30日前将2014年度立项的项目结项材料报送至社科处项目管理科(综合办公楼419房间)。个别难度较大的基础研究项目可以在清理期限之前申请延期,但要如实说明延期原因、项目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等,并承诺完成时间。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的项目一律作终止处理,请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项目结项工作。
联系人:李振东 联系电话:6390735
社会科学处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