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厅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河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项目集中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15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和应用研究重大项目。
2.2014、2015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
3.2014、2015年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
4.2014、2015年优秀学者资助项目。
5.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项的2016年以前的年度项目。(2017年度及以后的一般项目需登录河南省高校社科信息网http://sk.haedu.gov.cn/进行网上申报结项,每个季度审核一次,不再集中办理结项)
二、申请结项条件
项目主持人已经完成项目立项通知中约定的研究任务。
三、提交材料要求
1.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和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1)研究成果和获得的项目及奖励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原件报教育厅审核后当场退还。论文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刊物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各1份;著作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各1份;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正文打印件和采用部门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10份;
2.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1)研究成果和获得的项目及奖励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论文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刊物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各1份;著作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各1份;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正文打印件和采用部门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总结报告》10份。
3.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1)研究成果和获得的项目及奖励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论文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刊物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各1份;著作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各1份;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正文打印件和采用部门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申报书》10份。
(3)《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目标责任书》复印件(省教育厅审核签章返回件)10份。
(4)《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总结报告》10份。
4.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资助项目结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研究成果和获得的项目及奖励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论文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刊物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各1份;著作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各1份;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正文打印件和采用部门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10份。
(3)《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学者资助项目计划任务书》(省教育厅审核签章返回件)复印件10份。
以上项目、人才、团队研究或建设期间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资助项目的名称,并附项目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5.2016年度及以前的一般项目需要现场提交结项材料的要求如下:
(1)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结项形式为论文的项目,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结项形式为著作的项目,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各1份;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需提交研究报告正文打印件、研究报告查重证明(权威查新工作站出具)和采用部门证明原件1份。
(2)《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2份。
(3)项目申报时的《申请评审书》复印件1份。
(4)《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表》各1份。免鉴定的不用提交。
(5)延期结项的项目需提交经科研管理部门盖章审批的《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1份。
(6)《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2份单独装订。其他材料除著作、论文原件外一起装订成册。
6.2017年度以后的一般项目按照网上申报结项的要求上传结项材料。网上结项申报不限时间,教育厅每季度一次将集中打印结项证书。
四、材料审验
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结项材料严格审验。审验内容:
1.研究成果是否有政治性、学术性错误。
2.提交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3.项目的负责人、组员、名称及预期成果是否与原计划一致。
4.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经审验合格,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私章(或签名)。项目结项的审验质量,将作为学校申报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评选社科研究成果和科研管理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为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除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外,其他都实行集中结项,不受理个人申请。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项者须提交《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否则按撤项处理,不予结项,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8年5月30日上午12:00前将结项纸质材料报送至社科处项目管理科(综合办公楼419房间),结项审批书、研究报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kycsgk@xynu.edu.cn。
联系人:李振东 吕亚波
联系电话:6390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