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河南省教育厅通知,为进一步发挥高校创新资源优势,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豫发改高技[2017]559号)要求,省发改委决定组织建设一批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领域
重点围绕我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新兴产业集群培育的重点领域建设。
二、请拟申报单位认真研读《河南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大纲》(附件1)和《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编制大纲》(附件2),精心组织,认真申报。
三、建设条件
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除了符合《河南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突出的专业特色和成果,显著的产业技术优势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构建长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2.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总体布局。
3.创新平台总人数不低于40人,其中专职科研人员不低于20人;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有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行业标准制定经历等。
4.教育厅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请组建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和河南省工程实验室各1项。
四、具体要求
1.认真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报材料(一式四份附电子版)、填写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请名单。
2.请于2017年6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请名单报送至科研处科技开发科。
联系人:宋 力、荣宪举、施 远
联系电话:6390706、6393630、6391292
电子邮箱:kyckfk@xynu.edu.cn
科研处(社科办)
2017年6月15日
附 件:1.河南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大纲
2.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编制大纲
3.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请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