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信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信院字〔2017〕72号)和《关于印发< 信阳师范学院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信院字〔2014〕28号)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学术著作资助申报和著作计分等级认定工作,请各单位通知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著作资助与著作计分等级认定同时进行
申请人先在科研登录系统中登录著作的基本信息,对于申报的同一部著作如果符合文件要求,既可以申请学术著作资助,也可参加计分等级认定。
二、申报资格
(一)申请出版后资助和计分的著作须符合下列条件:
1.出版时间: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10月1日。
2.同一作者每两年只能申报一次学术著作资助,而申报计分认定的不限。
3.申报出版后资助的著作必须由具有相当资质和声誉的出版社出版。在国内出版的学术著作须通过国家“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认证。
4.著作的第一作者必须是我校教职工,第一产权单位必须标注信阳师范学院。
5.申报人应同时提交3篇以上以申报人为第一作者发表的与本著作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是我校规定的F级以上级别论文)。
6.社会科学类著作总字数应不少于15万字;自然科学类著作总字数应不少于12万字(特别突出成果可酌情放宽)。
7.多卷本著作应待最后一卷出齐后作整体申报。
8.下列书籍不属于申报资助范围:
(1)教材;教学参考书、习题集、教学辅导书等教辅读物;论文集等。
(2)资料汇编、工具书等。
(3)在港、澳、台出版的书籍。
(4)重印、再版书籍。
(5)盗号、盗版、盗印等非法书籍;剽窃他人成果的书籍。
(6)已获得校外著作出版资助的书籍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书籍。
(7)其它不应给予资助的书籍。
(二)申报出版前普通资助的作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已完成全部书稿。申请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书稿内容不得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或内容。
2. 选定的出版社必须是我校规定的导向出版社(见附件1),并提供出版计划或出版合同。
三、申请办法与时间
1.申请学术著作资助
(1)申报出版前普通资助的作者请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评审表》(见附件2)、《信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协议书》(见附件3)、《2017年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和计分统计表》(见附件4),需同时提交完整的书稿2份和相关学术论文原件等。
(2)申报出版后资助的作者请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评审表》、《2017年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和计分统计表》,每一项成果须报送著作3部、相关学术论文原件3篇以上及其社会反响材料。
2.申请参加著作计分等级认定
填写《2017年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和计分统计表》,每一项申报须提交著作3部和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1篇是我校规定的F级以上级别论文)。
3.请于2017年9月11日前将《信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评审表》、《信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协议书》、《2017年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和计分统计表》纸质材料各1份报送到科研处(综合办公楼419房间),电子版发送到kycchubanshe@xynu.edu.cn。
联系人:吕亚波;联系电话:6390735。
附件:
1.信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评审表
2.信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协议书
3.2017年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和计分统计表
4.信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
学术著作出版中心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