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河南省教育厅通知,2017年度河南省科技高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创新团队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领域
1.申请的创新团队须符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申请的团队带头人年龄,在申报年度原则上不超过50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3.现任校(院)级领导干部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申报;承担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未结项者,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申报;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建设期内的团队骨干成员(团队成员排名前5者),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和研究骨干申报;
4.申请团队应是学校校级创新团队且学校能够匹配建设经费,并注重与团队所在重点学科和科研平台建设相结合。省财政专项经费根据资助期限(两年)分年度下达,当年预算当年执行完毕;
5.按照如下10个领域归口申报:数理信息、化学化工、农业生物、能源、信息、人口健康、资源环境、材料、先进制造、管理。
二、申报类别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科技评价机制改革步伐,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的意见》(教科技〔2014〕963号),2018年度创新团队立项工作实行分类评价,分别是:A基础研究、B应用研究、C软科学三类。申请团队申报选择其中之一,并在申请书、申请清单上注明申报类别,如“申报类别:A基础研究”,不能多选。
三、申请范围和名额
1.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请范围限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已获得本计划和国家、教育部及河南省创新团队计划等支持者,不在支持范围;
2.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的申报名额为2个;
3.为支持“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教育厅决定对依托高校建设的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申报给予优先支持。
四、申请方式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时间及要求
1.创新团队计划网上申报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简称“云平台”)进行,同时报送2017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以下简称“申请书”)纸质材料。
2.申请团队带头人要认真阅读本通知和《实施办法》,通过所在学校系统管理员分配的账号登录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我校入口地址http://xytc.rcloud.edu.cn),下载2017版申请书,申请书填写完成并经过检查保护后,通过云平台在线提交;
3.申请团队须按照《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自评标准》(分3个类别)在申请书中进行填写计分,并在系统中完成实证材料上传。操作步骤为:①下载申请书;②逐项填写申请书(首先选择申报类别等基本信息,再进行内容填写);③申请书中第八(代表性成果)和第九(科教结合成果)两项填写完成后,申请书自动核算得分;④申请书全部填写完成并在线提交;⑤点击项目名称,在子页签中逐项为每条计分成果上传实证材料(pdf格式,每项不超过10M,如:国家基金等重大项目立项或结项证明彩色扫描件、科研获奖证书彩色扫描件、代表性论文、学术著作首页扫描件、论文分区收录引用检索证明等。申请团队不得采用以往获批团队成员提供过的论文、专利、项目及获奖等支撑材料,否则取消计分);⑥返回列表页面,下载打印《自评打分表》;⑦点击添加证明材料,在线提交团队带头人及成员有效身份证明材料(pdf格式文件,包括:身份证、职称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彩色扫描件),统一命名为“单位+申请团队带头人姓名.pdf”。《自评打分表》、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和计分实证材料均须打印纸质材料,以附件形式装订在申请书内;
4.制作电子讲稿,格式为ppt文件(含语音讲解,Office2007或2010格式,30M以内),通过云平台点击添加证明材料进行在线提交。电子讲稿时长不超过10分钟,内容主要包括:团队基本情况、研究方向及研究特色、科研工作基础及创新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及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如超时,将以电子讲稿不合格处理;
5.研究分析《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自评标准》,并提出修改意见报送科研处。
6.电子材料请于2017年4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通过云平台上传,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科研处自然科学管理科(综合办公楼418房间);
7.纸质材料要求:申请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100个页码(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每单位报送《申请书》2份(云平台打印生成自评计分附后,A4纸型一起装订)、汇总本单位《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自评标准》(附件2)修改意见1份(单独装订,无意见不用报);电子讲稿不用报送纸质文档。
8.应和2017年度河南省创新型科研团队计划申请工作做好对接,教育厅严禁同一带头人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荣宪举、刘友琼;电话:6393630。
科 研 处
2017年3月22日
附件:
1.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请书(2017年)
2.自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