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16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及计分核算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各单位组织开展了科研成果登记计分工作,科研处对成果计分进行了审核认定。提请各单位通知相关人员对自己的科研成果及计分情况进行复核。
一、复核标准及范围
1.科研成果认定和计分标准:《关于印发< 信阳师范学院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信院字〔2014〕28号)文件。
2.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科研奖、产权成果以及学术会议、学术考察、学术报告等。
3.成果时间要求:参加计分成果时间是2016年1月1日至年底,少数2015年的成果如没赶上去年计分可以补录。
4.有下列情况的成果暂不予审核入库或不计分:
(1)未提交成果原件者。
(2)登记内容不完整、不准确的。
(3)一稿多投、重复发表等有疑义者。
(4)成果署名不符合计分文件规定者。
(5)同一成果重复登录者。
(6)通过教务处申报的教育教学类项目立项、完成及相关奖励(由教务处统一核算)。
二、复核方式与复核重点
1.复核方式
各单位及教师个人凭有效帐号和密码登录科研信息网查看成果计分情况。如有疑义,请单位科研秘书收集情况,持成果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于2016年12月8日(星期四)下午5:00前报至科研处审核认定。不能按时提交原件或证明材料的成果统一于明年补录计分。
2.复核重点
(1)个人姓名及所在单位是否有误。特别提醒各单位更新“特聘教授、兼职教授、退休人员、调动人员”等帐户信息。若人员库中无相关人员帐户,其科研成果计分将为0。
(2)成果等级的判定是否正确。
(3)成果有无错登或漏登现象。
为弘扬学术正气,抵制学术不端行为,请全校教职工对科研成果情况进行监督,可从科研处主页右上角的“成果查询”端口进入全校科研成果库查询,如有异议请如实向科研处反映情况。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文科组:李振东 电话:6390735
理科组:荣宪举 电话:6393630
综合组:常 青 电话:6392729
科研处 社科办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