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法国国家科研署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2016-03-04 10:50

基金委链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7/info51811.htm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法国国家科研署(ANR)双边合作协议,2016年双方将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促进两国科学家的创新研究与合作。

  一、项目说明

  1. 资助领域:

  1Water security in watershed

    Water cycling in watershed and its response to global change

    Impacts of human activities on water security in watershed, remediation and water management

   中方申请人须选择申请代码D01D02填写中文申请书

  2Green chemistry (recycling, reuse, remediation, chemistry bioresources, CO2 transformation)

   中方申请人须选择申请代码B02填写中文申请书

  3Materials (physical metallurgy)

   中方申请人须选择申请代码E01E02E04填写中文申请书

  4Energy and resource-efficient ICT

   中方申请人须选择申请代码F01填写中文申请书

   注:中方申请人须选择一项上述指定的申请代码填报申请,不符合本规定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2. 资助强度:中方申请金额为每项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直接经费,超出将被初筛),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3. 项目执行期:20171月至201912月或202012月(34年),申请人在每年年末应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

  二、申请资格

  1. 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2. 法方合作者应符合ANR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在413日下午1点前(法国时间),在法方指定网站上提交相关申请,只有双方皆提交申请方为有效。

  3. 中法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三、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

  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NSFCANR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 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注:NSFCANR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3项的查重范围。

  四、申报要求

  1. 在线填报中文申请书路径: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ANR项目(中法),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2. 在线提交附件材料:

  除了在线填写提交中文申请书,中方申请人还须在ISIS系统中提交附件材料,包括:

  (1) 英文申请书(撰写说明见附件1)。中法双方申请人应共同用英文撰写英文申请书,分别提交给NSFCANR

  (2) 合作协议(协议范本见附件2)。中法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

  3. 以上全部材料在线填写和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将系统自动生成的PDF文件打印。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须经依托单位科研处登陆ISIS系统审核确认后提交,纸质申请书及附件经依托单位盖章确认后,寄送1份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101房间,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591)。欧洲处不直接接收项目申请材料。

  4. 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632日至20164616时。

  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6330日至20164616时,纸质文件的邮寄以邮戳为准。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如有疑问,请致电欧洲处询问。

  五、结果公布

  2016年下半年公布审批结果,获批准的合作项目自201711日开始执行。

  六、项目联系人

  中方联系人:邱春红、范英杰

  Email: qiuch@nsfc.gov.cn

  电话:010-6232 7005010-6232 5309

  中方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联系我委ISIS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010-62317474

  法方联系人: Nakita VODJDANI

  Email: Nakita.VODJDANI@agencerecherche.fr

 

附件:

     1.英文申请书撰写说明

     2.合作研究协议书撰写说明及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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