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7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7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包括重点项目、规划项目、青年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重点项目从申报的规划项目中择优产生,项目设计应以解决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以及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学科领域重大问题为主要研究内容。
自筹经费项目。由学校资助或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自筹经费,且自筹经费不低于5000元。申请时须出具学校同意资助的证明或校外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
二、申报资格
1.各类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应用性研究课题的申报,提倡并鼓励有社会实践经验的人员参加课题研究。
2.规划项目限高等学校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博士以上学位的教研人员申报。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应在40岁以下。
3.已承担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或承担省教育厅计划内科研课题的主持人,课题没有结项或不合格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4.教育厅项目结项从今年开始实行系统结项,目前结项系统正在调试中,2015年度及以前的项目暂不能结项。若已完成项目研究并符合免于鉴定的条件,或在教育厅结项通知发布后能够鉴定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2017年度项目。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鉴定:(1)成果以著作的形式已经出版;(2)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成果奖励;(3)提出的理论观点、对策建议等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以正式文件为准);(4)重点项目的研究报告和论文类成果以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含1篇)以上;规划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的研究报告和论文类成果以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含1篇)以上。
5.每个申请者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项目。
6.离退休教师、学校非在编人员、在校学生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7.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并由申请人担任组长。
三、课题指南与学科范围
申报课题要强化问题意识,把个人志趣禀赋与国家需求统筹兼顾。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应以当前我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紧紧围绕省委政府重大决策、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人民群众重大关切进行选题,突出针对性、战略性,同时要重视学术(学理)支撑。课题论证要体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鼓励深入的基础理论研究、特色文化研究、有针对性的应用对策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范围包括以下25个学科:(1)马克思主义理论;(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申报跨学科综合研究的课题,要注明主要涉及的学科,自行选择申报学科方向。
四、申报要求
(一)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并负责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的课题进行初审。要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和信誉担保意见,确保申报质量。
(二)申报纸质材料由各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其中,郑州大学、河南大学申报项目总数各不超过120项,其它大学及文科类、师范类本科院校不超过100项,其它本科院校不超过60项,专科学校不超过30项。
五、申报流程
此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系统将于2016年3月15日开通,届时可以通过http://sk.haedu.gov.cn访问系统,其工作流程如下:
(一)申报人员在4月10日之前,自行登录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认真注册个人信息,下载填写《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并在线提交,确认无误后打印纸质材料提交本校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初审。务必从申报系统中下载最新版申报书,以免系统不兼容,影响申报。
(二)各单位请于4月12日之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社会科学管理科(综合办公楼419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kycsgk@xynu.edu.cn。
纸质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一览表1份,并在申请书的“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意见”栏填写“同意申报”,按学科分类与一览表顺序一致。
联系人:李振东 常青 联系电话:6390735
附件:申报一览表
科研处 社科办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