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校级学术著作资助申报和学术著作计分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5-11-05 10:51

各单位:

按照《信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信院字〔2014107号)和《关于印发< 信阳师范学院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信院字〔201428号)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15年度学术著作资助申报和著作计分等级认定工作,请各单位传达通知精神,组织符合条件的学术著作申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著作资助与著作计分等级认定同时进行。申请人先在科研登录系统中登录著作的基本信息,对于申报的同一部著作如果符合文件要求,既可以申请学术著作资助,也可参加计分等级认定。

二、申报资格

(一)申请出版后资助和计分的著作须符合下列条件:

1.出版时间:201411120151031

2同一作者每两年只能申报一次学术著作资助,而申报计分认定的不限。

3.申报出版后资助的著作必须由具有相当资质和声誉的出版社出版。在国内出版的学术著作须通过国家“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认证。

4.著作的第一作者必须是我校教职工,第一产权单位必须标注信阳师范学院。

5.申报人应同时提交3篇以上以申报人为第一作者发表的与本著作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是我校规定的F级以上级别论文)。

6.社会科学类著作总字数应不少于15万字;自然科学类著作总字数应不少于12万字(特别突出成果可酌情放宽)。

7.多卷本著作应待最后一卷出齐后作整体申报。

8.下列书籍不属于申报资助范围:

1)教材;教学参考书、习题集、教学辅导书等教辅读物;论文集等。

2)资料汇编、工具书等。

3)在港、澳、台出版的书籍。

4)重印、再版书籍。

5)盗号、盗版、盗印等非法书籍;剽窃他人成果的书籍。

6)与已获得校外著作出版资助的书籍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书籍。

7)其它不应给予资助的书籍。

(二)申报出版前普通资助的作者必须已完成全部书稿。申请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书稿内容不得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或内容。选定的出版社必须是我校规定的导向出版社(见附件1),并提供出版计划或出版合同。 

三、申请办法与时间

1.申请学术著作资助

申报出版前普通资助的作者请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评审表》(见附件2)和《信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协议书》(见附件3),需同时提交完整的书稿2份和相关学术论文原件等;申报出版后资助的作者请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评审表》,每一项成果须报送著作3部、相关学术论文原件3篇以上及其社会反响材料。

2.申请参加著作计分等级认定

可不填写申请表,每一项申报须提交著作3部和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1篇是我校规定的F级以上级别论文)。

3请于20151124前将评审表、协议书(一份,电子版请发送到kyckfk@xynu.edu.cn)报送到科研处科技开发科(综合办公楼414房间)。联系人:方明科;联系电话:6391292

 

附件:

       1信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导向出版社目录

       2信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评审表

       3信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协议书

       4信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 

 

 

2015114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