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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0 14:11次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情况第二批专项检查的通知》(教监〔2014〕921号)要求,现对我校2011年以来有经费资助的项目开展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信阳师范学院科研项目负责人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各单位于11月21日下午6点前,将自查表一式一份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科技开发科。联系人:方明科,联系电话:6391292。
科 研 处
2014年11月20日
附件:信阳师范学院科研项目负责人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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