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落实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知宣组字[2013]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高校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科技[2013]252号)》文件精神,我校在第1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6号)活动安排如下:
一、本次活动主题:“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
二、活动内容:
1.网站宣传(详见本网站)
2.《知识产权》专题讲座:
时间:2013年4月26日下午3:00
地点:理科楼5楼会议室(511房间)
主讲:信阳市知识产权局 宋辉
3.展板宣传(知识产权相关内容)
时间:2013年4月26日下午2:00—6:00
地点:理科楼前广场
4.现场咨询(邀请信阳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同志)
时间:2013年4月26日下午2:00—6:00
地点:理科楼前广场
科 研 处
2013年4月25日
相关资料
一、世界知识产权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尔及利亚在1999年的提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2000年召开的第三十五届成员大会上通过决议,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6日是《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生效的世界知识产权日日期。设立世界知识产权日旨在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
二、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内容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方面或文化艺术方面,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在我国称为著作权)两部分。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等。版权是法律上规定的某一单位或个人对某项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销售的权利,任何人要复制、翻译、改编或演出等均需要得到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否则就是对他人权利的侵权行为。知识产权的实质是把人类的智力成果作为财产来看待。
商标权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我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
著作权是文学、艺术、科学技术作品的原创作者,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
专利权与专利保护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对该项发明创造拥有独占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保护采取司法和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平行运作、司法保障”的保护模式。本地区行政保护采取巡回执法和联合执法的专利执法形式,集中力量,重点对群体侵权、反复侵权等严重扰乱专利法治环境的现象加大打击力度。
三、相关专题网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2.2013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专题网站
3.专利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