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3-06-03 11:10


各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12年项目的结题和在研项目填写2012年度项目进展报告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2013年度项目申请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2012年12月发布《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等国家的《2013申报指南》发布后,科研处会立即在校科研网上公布,请各位申请2013年度项目的老师关注网站最新动态。
    请仔细阅读以下基金委最新要求:
    1. 自2013年开始,对申请项目的限项规定进行部分调整:
   (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计入有关限项申请总数。
   (2)上年(注:本次指2012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2. 自2014年开始,上两年(注: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3.对于我校教师现在攻读博士后截止申请书提交时未出站的项目申请,本人要提供书面承诺函,该承诺函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承诺函内容包括: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4. 201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
    5. 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6.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认真阅读《2013年申报指南》(待发),自然科学基金委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项目材料。
    2013年度申请必须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基金管理条例》、《2013申报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2. 2013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于2013年1月1日后访问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3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应与上报的电子版内容一致。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ISIS系统中下载《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电子附件材料。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
    2013年申报截止时间:
    我校下学期2013年2月25-26日报到,2013年2月27日正式上课,我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28日(星期四)下午18:00前。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交至科研处,联系人:李刚,电话:6390706。
    二、关于2012年度应结题的项目
    自2012年开始,应结题项目的结题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撰写、依托单位在线审核的方式(此部分与往年不一样)。
    1.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向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报告一并提交。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时间要求:
    因为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可能会影响到我校其他教师继续申请2013年度项目,并且基金委将按《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我校进行处理,所以请本年度应结项的老师,现在开始着手填写结项材料,于2013年1月15日(星期二)前,将结项材料纸质一式二份交至科研处,联系人:李刚,电话:6390706。
    三、资助项目进展报告
    自2012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依托单位在线审核的方式;本年度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进展报告并提交,请务必于2013年1月13日前填写完毕,学校将按照《国家自然基金管理条例》等要求,通过ISIS系统对在研项目的进展报告进行网上审核上报。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s://isis.nsfc.gov.cn/
                                                       科 研 处    
                                                    201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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