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信阳师范学院青年科研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12年度校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校青年科研基金项目旨在鼓励青年教师围绕我校重点学科的培育、特色研究方向的凝练开展创新性研究,增强青年教师科研探索、合作研究、协同创新的能力,促进我校青年科研人才的成长。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为39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未获批过校青年基金资助的申报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2、申请人可结合自身研究方向自由选题,拟开展的研究课题要有创新性构思,有明确的研究方向、重要的科学意义或应用价值。所填报的申请书要内容完整、信息准确、排版规范。
3、在本通知发布之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或课题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①有在研的校青年基金项目、校博(硕)士科研启动项目或上级部门项目资助者不得申报。
②已获批有关部门立项资助的课题不能重复申报。
三、时间安排
1、2012年9月29日前:科研处发布申报通知,公布申报指标见下表:
单位 |
申报指标 |
城环学院 |
4 |
传媒学院 |
4 |
大外部 |
5 |
化学化工学院 |
4 |
计算机学院 |
7 |
教育科学学院 |
5 |
经管学院 |
9 |
历史文化学院 |
4 |
美术学院 |
6 |
生命科学学院 |
4 |
数学学院 |
7 |
体育学院 |
7 |
图书馆 |
3 |
土木工程学院 |
3 |
外国语学院 |
6 |
网络信息中心 |
2 |
文学院 |
7 |
物电学院 |
7 |
音乐学院 |
7 |
政法学院 |
6 |
其他单位 |
每单位限报1项 |
2、2012年10月20日前:各单位按文件要求组织申请工作,申请人完成申请书填写,并将申请书纸质一式1份和电子版交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对申请的项目进行初评、并按所分配的指标择优推荐。
3、2012年10月25日下午17:00前:各单位将项目申请书、本单位申请项目汇总表集中统一交科研处(同时报交申报书及汇总表等材料电子版),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联系人
理工类项目:李 刚(自然科学科),电话:6390706
社科类项目:李军辉(社会科学科),电话:6390735
科 研 处
201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