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2013-06-03 11:10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131号),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教社科〔2012154)要求,为积极构建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充分发挥重点研究基地的引领、协调和示范作用,服务我省中原经济区建设,省教育厅决定组织申报2012年度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现就做好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原则上限普通本科高校申报,每校限报1个。鼓励高校联合申报共建,鼓励高校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联合申报共建。

2、申报机构必须是隶属高校的实体性研究院(所)或研究中心,不得以学院、系和教研室等教学单位名义申报。原则上申报机构依托学科应是省级重点学科(专业)

3、为优化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结构布局,主要研究领域与已有的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相同或相近的,不重复立项。

4、申报研究基地的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须有专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人员,或独立设置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机构。

5、现有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骨干专职研究人员不能作为新申报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且一般不能作为新申报社科基地的专职研究人员。

二、申报条件

1、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实力较强。围绕基地研究方向,拥有省内外知名的学科带头人或领军人才,有一支能适应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需要的专兼职学术队伍,特别是中青年学术梯队;研究团队中正高级人员比例应在25%以上,研究人员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比例应在60%以上。主要方向带头人原则上要具有教授职称。

2、研究方向明确,特色明显,优势突出,有一定的学术积累,形成了一批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国内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在开展理论研究、应用研究或咨询服务等方面处于全省前列,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研究团队的骨干成员(前五名)近5年来承担过省部级以上或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重大或重点项目,在国内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若干篇,在国内权威出版社出版有学术专著。

3、有较好的前期建设基础。校内培育建设3年以上,并在组织模式、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地探索,建立了比较科学的科研体制机制,管理规范。学校支持措施明确、稳定、有力,能够提供足够的运行经费,充分满足基地建设和发展需要。具有开展研究必备的研究场所和办公用房(不少于200平方米),且相对集中;具有较完善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和网络环境保障。

三、申报重点

2012年度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将重点支持以下领域的研究:

1、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原经济区建设需求的综合性研究;

2、推动中原历史文明传承创新的研究;

3、具有显著地域特色的文化研究

4、新兴交叉学科研究。

四、评审程序

1、形式审查。省教育厅将对各校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综合平衡后提出考察名单。

2、评审考察。对通过形式审查的单位,进行现场考察评审。现场考察通过的,经教育厅研究决定,列入高校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

五、申报材料

1、申请评审书。各高校申报重点研究基地必须填报《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评审书》及其附件。申报材料要求做到真实、准确、规范。《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评审书》可在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http://sk.haedu.gov.cn)下载。

2、材料报送。请申报单位于20121014(星期日)上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八份送科研处社科科(综合楼419房间)。联系人:李军辉;电话:6390735;邮箱:kycskk@mail2.xytc.edu.cn,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评审书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