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有关单位:
接河南省科技厅文件通知,按照《河南省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2011-2020)实施方案》总体部署,2013年度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申报,本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包括:1、科技创新杰出人才,2、科技创新杰出青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技创新杰出人才
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的申请者,除《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该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在豫工作或被在豫单位聘用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五年以上(证件签发日期到受理申请当年12月31日满五年)并同时具有正高级以上技术职务;
(2)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或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3)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型科技团队的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骨干企业(包括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4)我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经原国家人事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专家,省优秀专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百人计划”入选者等。
2.申请者所在单位(聘用单位)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证,申请者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资助的研究工作。
(二)科技创新杰出青年
科技创新杰出青年的申请者,除《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该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2、获博士学位两年以上(证件签发日期到受理申请当年12月31日满两年)同时具有相当于副教授级(含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独立完成研究工作的能力和创新性构思。没有博士学位的,但作为前三名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或国家发明专利的也可以申报。
3、具有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人力、物力等,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资助的研究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申报按照财政隶属关系申报,财政隶属关系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通过省直部门(单位)申报,财政隶属关系不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分别通过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科技主管部门和郑州、洛阳、安阳、南阳国家高新区申报。省级高新区推荐的项目通过所在地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报送。
(二)实行限额择优推荐的办法,申报指标附后(详见附件1)。鼓励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创新型科技团队的领军人才,以及符合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申报条件的各类优秀科技人才申报。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创新团队以依托单位名义申报,同时注明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型科技团队的名称(依托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申报的,需附相应的批复文件复印件),不受依托单位项目申报指标限制。凡已获得过资助的,不得再申报同类科技创新人才计划。
(三)项目申报材料经省直部门(单位)、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和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签署意见,并经同级财政(务)部门审核,在计划申请书和项目预算申报书上签章后报送省科技厅。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科技创新杰出青年项目须填报《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请书》(见附件2)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见附件3);
(二)除报送申请书和项目预算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六份外,还须提供申报材料的电子版(电子版发至kyczrk@mail2.xytc.edu.cn)。
(三)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请于2012年6月30日前上报科研处,联系人:李刚,电话:6390706。
科 研 处
201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