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河南省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的要求

2013-06-03 11:10



校各有关单位:
    按河南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规定,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河南省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结项的要求如下,河南省科技厅要求,对于项目在结项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申请材料或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取消其项目资格,并向社会公告。请准备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严格按要求整理上报材料,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省科技厅不予受理。

                                             科  研  处
                                           2012年6月29日



                         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要求

    一、项目实施结束后,项目承担者须在三个月内办理结项,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河南省科技厅政基处,同时提交如下完整材料:

    1、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2、申报项目时提交的《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复印件;

    3、《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总结报告》;

    4、《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表》;

    5、《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研究报告》;

    6、《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研究报告》(3000-4000字左右的精华版);

    7、研究成果(发表的论文、领导批示、成果运用情况或专著);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装订规格:210mm×297mm(A4纸),与左侧装订成册。封面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主持人、联系方式、所在单位、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填报日期。

    同时报送软科学研究报告合订本的电子版(包括以上所有内容,并将发表文章等扫描存档)、研究成果原件。

 

    二、河南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总结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总结报告;

    2、项目经费收支明细表;

    3、项目完成论文登记表;

    4、项目相关论文复印材料(项目研究期间,项目主持人须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与项目有关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发表的论文应注明“河南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和“项目批准号”,未注明的不予列入验收材料。如发表论文为英语期刊,应提供发表论文要素的中文翻译;

    5、项目其它证明材料。

    三、软科学重大招标项目

    1、除按上述一、二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外,须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与项目有关的学术论文二篇以上,其中主持人一篇以上,课题组成员一篇以上;

    2、结项时出具由具备科研项目经费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的证明。

    四、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结项:

    1、未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或要求提供的结项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的;

    2、对《项目申请书》的相关内容进行擅自变更(包括研究目标、内容、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

    项目主持人不允许变更,因项目研究需要确需对项目组成员进行变更的,应在变更后及时填写《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双面打印)报省科技厅进行审批。未报批或结项时报批不予结项,项目组成员变更不允许超过三人;

    结项时间应以计划项目申请书确定的完成时间为准,一般不得拖延,因项目研究需要延长的,应及时填写《河南省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报省科技厅进行审批。未报批或结项时报批不予结项,最长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

    3、无电子版与研究成果原件的。

    五、对于项目在结项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申请材料或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取消其项目资格,并向社会公告。



                 河南省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结项要求

    一、资助项目实施结束后,项目承担者须在两个月内办理结题,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省科技厅政基处,同时提交如下完整材料:

    1、河南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A4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

    2、资助项目的课题立项通知书、项目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二、河南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总结报告;

    2、项目经费收支明细表;

    3、项目专家评价表;(验收专家3-5名,评价表加盖专家所属单位公章)

    4、项目专家评价汇总表;

    5、项目完成论文登记表;

    6、项目相关论文复印材料(项目研究期间,至少发表论文三篇以上,其中项目承担人须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与项目有关的学术论文一篇、项目组成员二篇以上方可申请结项。发表的论文应注明“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未注明的不予列入验收材料。如发表论文为英语期刊,应提供发表论文要素的中文翻译。

    7、项目其它证明材料。

    三、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结项:

    1、要求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的;

    2、未按要求每年提交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年度进展报告》的;

    (详见《河南省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管理办法》);

    3、对《项目申请书》的相关内容进行擅自变更(包括研究目标、内容、技术路线、课题组成员)的;因项目研究需要确需对项目组成员进行变更的,应在变更后及时填写《河南省河南省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报省科技厅进行审批,项目组成员变更不允许超过三人。

    资助项目课题的结项时间严格按照项目申请书时间,因项目研究需要确需延长的,应及时填写《河南省河南省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报省科技厅进行审批,最长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


                        河南省科技攻关项目鉴定要求

    需要提交材料如下:(具体要求见附件4河南省科技成果鉴定管理工作手册)

    1.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
    2.技术研究报告(包括技术方案、技术内容和特征、设计与工艺图表、总体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的比较、技术创新性、先进性和成熟程度、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意义、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存在的问题等);
    3.检验、测试报告(检测报告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主要包括:技术名称及内容、原定参数及测试结果,测试条件和方法及记录。工业项目包括主要工艺、技术参数,装备水平、检测手段,原材料来源及消耗情况,环保、安全及卫生状况等;农业项目包括试验设计、试验材料、试验方法、试验对比数据等;医药卫生项目包括各种试验数据、图表、图片、统计分析,主要技术指标测试结果,临床研究病例及对照研究资料等);
    4.科技查新报告(进行国际水平评价的项目,应提供国家一级查新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
    5.用户使用证明(2家以上);
    6.质量标准(即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其中企业标准须经省辖市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查备案);
    7.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材料;
    8.涉及食品、药品和劳动安全以及环境保护等问题的科技成果,需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出具的报告或证明;
    9.准确的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名单;
    10.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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