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补充规定

2013-06-03 11:10

2012年度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包括基地项目、重点项目、规划项目、青年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和基地招标项目等六个类别。我校限报70项。  

其中基地项目6项,每个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限报2项,由基地负责人统一报送科研处。  

重点项目、规划项目、青年项目、自筹经费项目等64项。为了保证公平、公正和申报质量,现将申报指标按教师人数分配到相关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经过初审后按指标统一报到科研处,科研处不受理老师的个人申报。其他部门可以直接报科研处,由科研处负责组织初审。  

   

附:  

2012年教育厅项目申报指数分配表(不包括基地项目)  

单位  

申报指数  

单位  

申报指数  

文学院  

5  

美术学院  

4  

政法学院  

5  

音乐学院  

5  

经管学院  

7  

传媒学院  

3  

教科院  

5  

大外部  

3  

外语学院  

6  

马列部  

2  

体育学院  

6  

图书馆、国教院、继续教育学院、学报、所有管理部门  

10  

历史学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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