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信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2013-06-03 11:10

 

  2011年度信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市党代会会议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成果的质量为依据,注重评选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在促进解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方面取得的研究成果,把真正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社科优秀成果评出来,激励我市广大社科工作者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为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勇当中原经济区前锋,全面提升魅力信阳建设水平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参评范围

凡我市(含中央、省驻信单位)个人或集体在201111日至20111231日期间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均可申报参加评奖。包括由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认可的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著作;在公开出版的报刊及《信阳社会科学》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已被有关机关鉴定结项的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的社科类课题研究成果;被县级(含县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有价值的调研报告(需提供采用证明);虽未公开发表但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的其它文章。

三、奖项设置

此次评奖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占获奖项目的20%,二等奖占50%,三等奖占30%。另设组织奖若干名。

四、申报要求

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各县(区)申报参评的材料由县(区)委宣传部集中报送;各市直单位及大中专院校,中央、省驻信单位由本单位科研部门或政工宣教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各市级社科类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本学会系统的申报工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接收社科工作者的个人申报。每人限报一项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项目主持人的成果参加评奖。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426日。

凡参评的人员,须提交申报表一式2份,论文成果、调研报告电子档、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其中1份不得显示作者姓名及单位名称),著作一式2份。以上所需相关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每项申报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并将申报表粘贴于档案袋正面。

附件: 2011年度信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xls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