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河南的决定》,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人才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河南中的重要作用,接豫科协文【2011】4号文件通知,由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河南省科学院、河南省农业科学院联合组织开展的“河南省科技领军人物”暨“河南省优秀科技创新型单位”宣传推荐活动现已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大力宣传贯彻我省的科教兴豫和人才强省战略,在全社会营造勇于创新、敢于创新的良好氛围,不断优化创新环境,完善创新机制,强化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地位,增强单位和科研院所的创新动力;积极引导并培养我省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自主创新精神,充分激发并调动参与开展自主创新的主动性,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以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以提高创新能力和弘扬创新精神为核心,在我省优势学科、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重点领域方面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学术和工程研发前沿水平的拔尖人才和单位;注重科技创新,并能积极主动进行科技创新,取得一批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创新性科技成果的单位和个人。
(一)河南省科技领军人物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国家,热爱科技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工作勇于创新,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意识和科技创新能力,取得有突出的科技成果。
3.主持研究的课题或主持研发的产品获得省辖市科技奖励三等奖以上,或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过有创新性观点的论文,或个人研究成果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4.在促进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换方面成绩突出,其科技成果在我省的科技经济发展中作用明显。
5.年龄在45岁以下,科研成果获省辖市科技奖励三等奖以上,或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可申报“河南省青年科技领军人物”奖项。
(二)河南省优秀科技创新型单位条件
1.注重科技创新,科技成果突出,产品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市场占有率。
2.拥有良好的创新激励机制,单位创新氛围浓厚。
3. 单位发展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排放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4.所研发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省辖市以上科技奖励,或取得突出的经济效益。
5.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无不良记录。
三、组织机构
宣传推荐活动成立“河南省科技领军人物暨河南省优秀科技创新型单位”专家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相关领导及省内知名专家、学者组成。专家评委会将结合公众投票情况对参加推荐者进行终评。
专家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南科技报社,具体负责材料的验收、整理及其他日常工作。
四、推荐办法
(一)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认真填写《河南省科技领军人物推荐表》或《河南省优秀科技创新型单位推荐表》,一式7份;
2.推荐“河南省科技领军人物”,需附个人二寸免冠照片4张。
3.单位或个人简介。内容包括主要业绩、主要科技成果、所获重大荣誉、所获专利等,要求800字以内。
4.报送材料需附电子版,文字格式要求为word文档。
5.相关荣誉证书、专利证书要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村料全部用A4纸打印(复印),左侧装钉,一式7份。
(二)省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报送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者将在《河南科技报》及中国科技110网上进行公示,并接受公众投票。
(三)省专家评审委员会结合社会投票情况进行终评,产生“河南省科技领军人物”和“河南省优秀科技创新型单位”名单。
五、宣传表彰
1.对入选者届时将由省有关领导为获奖单位和个人分别颁发“河南省优秀科技创新型单位”和“河南省科技领军人物”的奖牌和证书。
2.“河南省科技领军人物”及“河南省优秀科技创新型单位”的入选名单将在省会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获得前十名的单位和个人,将被命名为“河南省十大最具科技创新力单位”和“河南省十大科技领军人物”。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业绩特别突出的青年科技人才将授予“河南省十大青年科技领军人物”奖项。
3.组织入选单位和个人开展学术交流、课题培训。
六、材料报送时间
即日起至2011年5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科研处,联系人:李刚,电话:6390706
科 研 处
201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