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信阳市优秀社科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3-06-03 11:10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社会科学队伍建设,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科联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三届信阳市优秀社科专家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政治坚定、学风严谨、成果突出,年龄在50岁以下(196011日以后出生),200211日至20091231日取得的成果和荣誉具备下列条件中3项以上(含3项)者,可以作为评选对象进行个人申报。

  1、在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中成绩显著,其成果作为主持人(第一作者)获得过1项以上省部级三等以上(含三等)奖项或市厅级一等奖。

  2、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CN刊物、公开发行的报纸及《信阳社会科学》上发表理论文章共6篇以上(含6篇)。

  3、独著或以本人为主正式出版学术著作(合著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1部以上(含1部),并受到学术界较高评价。

  4、主持并完成过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5、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成果被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领导机关采纳。

  6、业绩突出,被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

  在社科研究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二、申报办法

  本次评选,采用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的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社科工作者,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组织推荐。各县区由县区委宣传部会同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推荐;市管各管理区、开发区由区组织人事局负责推荐;信阳师院及市管大中专学校由学校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科研部门负责推荐;市直有关单位由其人事部门负责推荐;市级学会推荐的人选,除有学会(协会、研究会)意见外,还要有申报者所在单位意见。

  三、评选数量

  拟评选出20位市优秀社科专家。

  四、专业组设置

  本届评选设哲政、经济、文教3个专业组。

  五、待遇

  对当选的市优秀社科专家,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给予市级拔尖人才同等待遇;推荐参评省优秀社科专家的人选,原则上从市优秀社科专家中产生。

  六、管理和考核

  信阳市优秀社科专家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社科联共同管理,市社科联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市社科联将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2年对市优秀社科专家进行一次考核。

  七、申报材料

  1、著作、调研报告一式二份。

  2、在报刊上发表的文章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3、身份证、荣誉证书、奖励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一份(申报时由市优秀社科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二份(复印件须由推荐单位签上属实字样并加盖公章)。

  4、《信阳市优秀社科专家推荐表》一式二份,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推荐表可在信阳网、信阳人事政务信息网站下载。

  各推荐单位请于2010125日前将推荐材料送交科研处社会科学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军辉;联系电话:6390735

附件:http://www.xyw.gov.cn/uploads/soft/101102/%E5%85%B3%E4%BA%8E%E5%BC%80%E5%B1%95%E7%AC%AC%E4%B8%89%E5%B1%8A%E4%BF%A1%E9%98%B3%E5%B8%82%E4%BC%98%E7%A7%80%E7%A4%BE%E7%A7%91%E4%B8%93%E5%AE%B6%E8%AF%84%E9%80%89%E5%B7%A5%E4%BD%9C%E7%9A%84%E9%80%9A%E7%9F%A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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