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接河南省科技厅通知:2011年度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就本次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
(2)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新性科技成果,并对学术领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河南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河南省境内有固定工作单位或与河南省境内的聘用单位签定5年以上工作合同,且合同期覆盖该计划的执行期限;资助期内每年在河南省境内从事研究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除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外,科技创新杰出青年的申请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2)获博士学位两年以上(证件签发日期到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满两年)同时具有相当于副教授级(含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独立完成研究工作的能力和创新性构思;
(3)具有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人力、物力等,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资助的研究工作。
3、除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外,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的申请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豫工作或被在豫单位聘用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博士学位五年以上(证件签发日期到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满五年)并同时具有正高级以上技术职务;
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或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③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主要技术负责人;
④经国家人事部批准的或经河南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专家,或被聘为国家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
⑤省百户重点工业企业和高成长型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4、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申报按照财政隶属关系申报,财政隶属关系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通过省直部门(单位)申报,财政隶属关系不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分别通过所在地省辖市、扩权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和郑州、洛阳国家高新区申报。省级高新区推荐的项目通过所在地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报送,我校须从河南省教育厅报送。
5、实行限额择优推荐的办法,申报指标附后(详见附件)。凡已获得过资助的,不得再申报同类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鼓励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创新型科技团队的领军人,以及符合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申报条件的各类优秀人才申报。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科技创新团队以依托单位名义申报,同时注明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型科技团队的名称,不受依托单位项目申报指标限制,按教育厅的指标分配,我校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科技创新杰出青年分别推荐上报1项。
6、项目申报材料经省直部门(单位)、省辖市(扩权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和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签署意见,并经同级财政(务)部门审核,在项目申请书和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或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上签章后报送省科技厅。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科技创新杰出青年项目须填报《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请书》(见附件)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见附件);
(二)除报送申请书和经费预算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六份(其中一份申请书科研处留存)外,还须提供申报材料的电子版。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科研负责人于6月18日前将申请书及电子版提交到科研处421房间。
(二)由于省科技厅继续实行限额择优推荐的办法(省教育系统杰出人才项目有40个指标,杰出青年项目有50个指标),请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届时科研处将对每个学院上报的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科技创新杰出青年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四)联系人:李 刚, 联系电话:6390706
电子邮箱:kyczrk@mail2.xytc.edu.cn
附:申请2011年度河南科技创新人才计划资料
科 研 处
2010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