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社科规划在研项目管理工作,按照《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社科规划办将对2016年度立项的未完成项目进行清理,请各单位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并在2020年4月28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至社科处项目管理科(综合办公楼419房间)。到期仍不能完成的,省社科规划办将作撤项处理。所有被撤项目的预留经费一律不予拨付,撤项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请项目所在单位加大在研项目管理力度,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参照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要求,按照通知时间提交结项材料。
社会科学处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