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2020年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

2020-03-15 16:33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与成果评奖暂行办法〉通知》(豫教科〔2011〕337号)的文件精神,现将省教科规划一般课题2020年鉴定结项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课题结题鉴定坚持质量第一,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注重实际价值,严把结题鉴定的质量关。对研究成果从科学性、创新性、规范性、难易程度、应用价值等方面进行等级分类评价,根据专家的鉴定意见,综合确定成果的鉴定等级。

二、鉴定条件

课题研究要紧密联系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报告要书写规范、概念明确、资料可靠、分析严密、逻辑清晰、论述全面、方法适当、结论可信,字数不少于1万字。

免鉴定课题除了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万字之外,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研究论文1篇以上(含1篇,不少于3000字),或者课题研究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1篇以上(含1篇);提交的论文,作者或第一作者须是课题负责人,并且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类别 + 课题名称 + 课题批准号”。没有注明的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三、材料要求

(一)电子版

《鉴定(免鉴定)结项申评书》(附件1或2)、研究报告的电子文档(word格式)组成一项课题的文件夹(以“序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命名),和《结项申评信息汇总表》(附件5)一起由申报单位统一发送。

(二)纸质版

根据附件4样式及内容要求,将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课题立项申评书、鉴定结项申评书、成果主件(研究总报告)及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成果附件等材料胶装成册,提交一套(不退回,课题组可根据需要多印留存),一题一袋,档案袋上请注明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课题类别、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负责人所在工作单位等信息。结项申评信息汇总表(附件5)同时送交一份。

本科院校不用提交附件4中的课题立项申报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

为查新检索方便,研究报告首页标题左上方须注明“课题批准号”,标题下方须注明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名称(规范化全称,不能简写)、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姓名(姓名文字中间不能有空格,包含主持人在内所有姓名依序横向连排,姓名与姓名中间用半角分号隔开),具体样式见附件3。

四、材料报送

报送材料须配用纸质档案袋,档案袋上请注明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课题类别、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负责人所在工作单位等信息。

报送纸质材料须同时提交材料3(结项申请·审批书)、材料4(研究报告)及《结项申请信息汇总表》的电子文档(word格式)。

课题结项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课题鉴定结项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各单位需于4月14日前统一报送至综合办公楼412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skcxmk@163.com。 

联系人:杨 鑫   联系电话:6392729

 

                                                                              社会科学处

                                                                             2020年3月15日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