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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3 14:56次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和政治巡视整改各项工作要求,为杜绝横向科研项目在合同签订、项目立项、经费使用等方面出现的虚假合作、虚假立项、重复立项等问题,现提请各有关单位进一步认真组织学习学校下发的《信阳师范学院横向经费管理办法(修订)》(信院字〔2022〕1号)文件精神,以学促改,进一步强化科研诚信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坚决贯彻执行学校关于横向科研经费管理的各项规定。
社会科学处
2022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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