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校青年基金项目(人文社科类)申报与结项的通知

2023-05-10 19:04

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2023年校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和结项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立项原则

校青年科研基金项目旨在鼓励青年教师围绕我校重点学科培育、特色研究方向凝练等开展创新性研究,增强青年教师科研探索、合作研究、协同创新能力,促进我校青年科研人才成长。

(二)项目类别

2023年校青年基金项目(人文社科类)设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为我校39岁(含)以下,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青年教师,未获批过校青年基金资助的申报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2.申请人可结合自身研究方向自由选题,拟开展的研究课题要有创新性构思,有明确的研究方向、一定的科学意义或应用价值。所填报的申请书要内容完整、信息准确。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本年度校青年基金项目:

(1)有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项目或校青年基金项目,且获得经费资助者。

(2)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或学校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资助者。

(3)获得过两次校青年基金项目资助者。

(4)在读硕士研究生(攻读本校学位的除外)和在校外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我校人员。

(5)申请项目为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者。

(6)相同内容已获得过相关部门项目资助者。

(四)提交材料要求

各单位需集中提交项目申请书1份、项目汇总表1份,同时报送申请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skcxmk@163.com。

二、项目结项

(一)重点项目

1.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成果已经出版。

2.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中文核心期刊至少发表学术论文1篇。

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检测查重率低于30%,同时课题组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公开学术刊物至少发表学术论文1篇。

(二)一般项目

课题组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公开学术刊物至少发表学术论文1篇。

(三)结项材料要求

1.校青年基金项目达到结项条件后,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项审批书和支撑材料(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的封面、目录、正文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2.结项审批书和支撑材料装订到一起,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集中报送至社科处办理结项。同时将结项审批书和成果(PDF版)的电子版发送至skcxmk@163.com。

3.提交结项材料时需同时提交成果原件,社科处审验后退还。

4.不能参加本次集中结项的负责人,可在项目研究完成后再提交结项材料。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023年5月31日前按通知要求将纸质材料集中报送至社科处(综合办公楼412房间)同时电子版发送至skcxmk@163.com邮箱。

联 系 人:杨 鑫

联系电话:6392729


社会科学处

2023年5月10日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