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信阳师范大学学术著作资助申报和学术著作计分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07-26 09:02

各有关单位:

按照《信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信院字〔201772号)和《关于印发<信阳师范学院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信院字〔201428号)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学术著作资助申报和著作计分等级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著作资助与著作计分等级认定同时进行

申请人先在科研登录系统中登录著作的基本信息,对于申报的同一部著作如果符合文件要求,既可以申请学术著作资助,也可参加计分等级认定。

二、申报资格

申请出版后资助和计分的著作须符合下列条件:

1.出版时间:2022830日至2023930日。

2同一作者每两年只能申报一次学术著作资助,而申报计分认定的不限。

3.申报出版后资助的著作必须由具有相当资质和声誉的出版社出版。在国内出版的学术著作须通过国家“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认证。

4.著作的第一作者必须是我校教职工,第一产权单位必须标注信阳师范学院。

5.申报人应同时提交3以上以申报人为第一作者发表的与本著作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是我校规定的F级以上级别论文)。

6.社会科学类著作总字数应不少于15万字;自然科学类著作总字数应不少于12万字(特别突出成果可酌情放宽)。

7.多卷本著作应待最后一卷出齐后作整体申报。

8.下列书籍不属于申报资助范围:

1)教材;教学参考书、习题集、教学辅导书等教辅读物;论文集等。

2)资料汇编、工具书等。

3)在港、澳、台出版的书籍。

4)重印、再版书籍。

5)盗号、盗版、盗印等非法书籍;剽窃他人成果的书籍。

6)已获得校外著作出版资助的书籍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书籍。

7)其它不应给予资助的书籍。

三、申请办法与时间安排

1.申请学术著作资助

1)申报出版前普通资助的作者请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评审表》(见附件1)《信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协议书》(见附件2)《2023年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和计分统计表》(见附件3),需同时提交完整的书稿2份和相关学术论文原件等。

2)申报出版后资助的作者请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评审表》《2023年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和计分统计表》,每一项成果须报送著作3部、相关学术论文原件3篇以上及其社会反响材料。

2申请参加著作计分等级认定

填写《2023年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和计分统计表》,每一项申报须提交著作3部和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1篇是我校规定的F级以上级别论文)。

3.申报出版前普通资助的作者请于202391日前,申请出版后资助及计分等级认定的作者202398日前《信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评审表》《信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协议书》《2023年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和计分统计表》及相关纸质材料1报送到社科处(综合办公楼412房间),电子文档发送至skccgk@yeah.net

联系人:吕亚波          联系电话:6392729


             社会科学处

             2023726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