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信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信院字〔2017〕72号)和《关于印发<信阳师范学院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信院字〔2014〕28号)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学术著作资助申报和著作计分等级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著作资助与著作计分等级认定同时进行
申请人先在科研登录系统中登录著作的基本信息,对于申报的同一部著作如果符合文件要求,既可以申请学术著作资助,也可参加计分等级认定。
二、申报资格
申请出版后资助和计分的著作须符合下列条件:
1.出版时间:2022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30日。
2.同一作者每两年只能申报一次学术著作资助,而申报计分认定的不限。
3.申报出版后资助的著作必须由具有相当资质和声誉的出版社出版。在国内出版的学术著作须通过国家“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认证。
4.著作的第一作者必须是我校教职工,第一产权单位必须标注信阳师范学院。
5.申报人应同时提交3篇以上以申报人为第一作者发表的与本著作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是我校规定的F级以上级别论文)。
6.社会科学类著作总字数应不少于15万字;自然科学类著作总字数应不少于12万字(特别突出成果可酌情放宽)。
7.多卷本著作应待最后一卷出齐后作整体申报。
8.下列书籍不属于申报资助范围:
(1)教材;教学参考书、习题集、教学辅导书等教辅读物;论文集等。
(2)资料汇编、工具书等。
(3)在港、澳、台出版的书籍。
(4)重印、再版书籍。
(5)盗号、盗版、盗印等非法书籍;剽窃他人成果的书籍。
(6)已获得校外著作出版资助的书籍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书籍。
(7)其它不应给予资助的书籍。
三、申请办法与时间安排
1.申请学术著作资助
(1)申报出版前普通资助的作者请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评审表》(见附件1)《信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协议书》(见附件2)《2023年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和计分统计表》(见附件3),需同时提交完整的书稿2份和相关学术论文原件等。
(2)申报出版后资助的作者请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评审表》《2023年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和计分统计表》,每一项成果须报送著作3部、相关学术论文原件3篇以上及其社会反响材料。
2.申请参加著作计分等级认定
填写《2023年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和计分统计表》,每一项申报须提交著作3部和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1篇是我校规定的F级以上级别论文)。
3.申报出版前普通资助的作者请于2023年9月1日前,申请出版后资助及计分等级认定的作者于2023年9月8日前将《信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评审表》《信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协议书》《2023年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和计分统计表》及相关纸质材料各1份报送到社科处(综合办公楼412房间),电子文档发送至skccgk@yeah.net。
联系人:吕亚波 杨 鑫 联系电话:6392729。
社会科学处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