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信阳师范大学2023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校发〔2023〕29号)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科研业绩(人文社科类)审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研业绩及认定
科研业绩主要包括期刊论文、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横向科研经费、著作、专利等。
(一)论文
1.CN刊物合法性以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结果为准。
2.中文核心期刊文章的认定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揽》为准;CSSCI以“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网站公布的期刊为准;SSCI、A&HCI期刊以最新目录为准。
(二)科研项目
以立项、结项证书和有关部门出具的立项、结项报告为准。
(三)科研成果奖
1.以获奖证书原件上所盖的政府机关的公章级别来认定科研奖级别。
2.体音美行业性科研奖:以展出、播出、宣读论文的获奖证书为准。
(四)横向科研经费
以学校入账时间为准,填写《横向科研经费到账情况审核表》(财务处加章)。
(五)著作
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中国扫黄打非网网站或者新闻出版总署CIP数据验证系统查询为准。
(六)专利
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或河南省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为准
二、相关要求
1.严格审核程序。科研业绩必须经教学单位主管科研院长(主任)、社会科学处审核并加盖公章。
2.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申报人对个人填写内容负责,申报人所在系列(单位)对申报人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负责。
3.审核时间:11月1日至11月7日
4.审核地点:社会科学处
(综合办公楼412房间),联系人:吕亚波、杨 鑫,电话:6392729
(综合办公楼419房间),联系人:邓策恒,电话:6390735
社会科学处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