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加大项目培育力度,根据社会科学处的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度校人文社科重大预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等级
1.主要对拟申报2024年度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年度项目、教育学项目、艺术学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高校思政课专项、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等)的优秀申请书进行资助。
2.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对申报的人文社科重大预研项目分类别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需符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条件,且必须作为主持人申报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类别的项目。不申报本次重大预研项目的教师,将不允许申报2024年度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选题须符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研究目标明确,论证充分,方法可行,有较好的前期积累,能在预期内取得研究成果。
3. 已两次(含)以上获得校重大预研项目资助的教师可以继续申报,但今年暂不予资助经费。
4. 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教师不能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填写项目申请书和活页。由于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还未发布,本次申报的申请书和活页暂使用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相关类别项目申报通知中的版本(见全国社科工作办或社科处网站2023年度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申请书、活页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不接收A4纸装订版本。
2.各单位需加强本单位项目申报的指导和论证,进行初评和推荐,最后学校统一组织评审。
四、报送要求
1.申报单位需提交项目申请书、活页、汇总表纸质文本各1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本。纸质文本报送至社科处项目管理科(综合办公楼412房间),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skcxmk@163.com。
2.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12月8日
联 系 人:吕亚波 杨鑫
联系电话:6392729
社会科学处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