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2023-12-05 15:13

各有关单位:

按照社会科学处工作安排,将于近日开展2023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成果登记工作。请相关单位给予重视、认真组织。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原则  

1.纳入登记的科研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科研奖、产权成果以及学术会议、学术考察、学术报告等。

2.成果时间:参加登记的成果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校特聘、兼职人员的科研成果与在职人员一并进行。

4.申报人所申报的成果有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5.成果登记中遇到的特殊情况由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决定。

二、成果署名要求

成果的第一产权单位须为信阳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成果的第一产权人须为我校在编或人事代理教职工(教职工在外学习期间发表论文的署名要求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三、成果网上登录要求

科研成果的登记采用“网上登录成果信息、现场核查纸质原件”的办法进行,被收录文章需提交检索报告原件一份(社科处留存)。2023年新进人员,由各单位科研秘书在科研业绩管理系统中添加新进人员信息;因工作调动需要变更单位的人员,由单位统一填写《信阳师范大学科研人员信息统计表》并加盖公章后于12月8日前报送至综合办公楼412室。

成果录入时请注意以下事宜:

1.凡经社会科学处组织申报并已获批的科研项目(立项或完成)、科研成果获奖,社会科学处已集中录入,请勿重复录入。发表在CN刊物上的学术论文在提供原件的同时请附论文检索页(知网、万方或维普);发表在CSSCI来源期刊上的论文以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查询为准,收录计分由社科处下一年度统一登记;发表在CSSCI来源集刊的论文可提供集刊的收录证明;发表在外文期刊且被SCISSCIA&HCIEI收录的论文需提供收录证明原件。

2.根据学校《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信院字〔2019〕50)号文件要求,校内凡有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与科研工作者,每年至少要作 1 场学术报告,教授(研究员)每年至少要作 2 场学术报告。

3.2022年成果未录入者,请及时补录。补录成果需按成果实际日期填写, “申报类型”栏目选择“补报”。

4.多人完成的科研成果,由完成人中我校排名第一的人员填报,其他参与人无需重复录入。

5.成果录入原则上要求教师以本人账号录入,科研秘书以单位管理员身份认真审核,请务必按要求填写、规范录入、认真审核。

四、日程安排  

各单位成果登记及相关科研成果原件收集工作请于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社会科学处将于12月11日至15日进行登记审核,届时已完成前期工作的单位可联系社会科学处商定审核的具体时间和方式。  

联系人:吕亚波  杨 鑫    联系电话:6392729

联系人:邓策恒          联系电话:6390735

 

                       社会科学处

                        2023年12月5日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