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题目:民法学习方法漫谈
报 告 人:耿林
报告时间:5月24日上午10:00
报告地点:贤林讲坛
报告承办单位: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报告内容简介:
民法是一门历史悠久的有着深厚理论的学科,同时又是一门实践性学科。民法学习的目标是运用法律解决实际纠纷,为此,作为大陆法系国家,我们应掌握好基础理论、熟悉法律规则,使用好法律解释方法,并以国情认知为背景,正确理解法律含义。任何简单机械适用法律,以及放任的法律自由主义做法,都不符合公正司法的目标。
报告人简介:
耿林,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理事,北京市物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曾求学于山东大学(本科)、吉林大学(硕士)、清华大学(博士)。2005-2006年德国慕尼黑大学访问学者。
在《中国法学》、《清华法学》、《法学家》、《中外法学》等学术期刊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出版有《强制规范与合同效力》等学术专著2部,参与编写《民法总论》《外国法律制度史》等教科书6部,与他人合著学术著作《担保法比较研究》等6部。
研究领域:民法总论、合同法、物权法等传统民法领域,以及德国民法与比较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