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信阳师范学院科研配套经费核算办法》部分条款修订的通知

2011-04-14 00:00


 
信阳师范学院科研处文件
 
 

   

信院科字[2010]004  

   

关于对《信阳师范学院科研配套经费核算办法》部分条款  

修订的通知  

各单位:  

经学校审定,《信阳师范学院科研配套经费核算办法》(信院办字[2009]2号)文件的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一、关于提高我校学报论文计分分值的规定  

我校教师发表在信阳师范学院学报上的论文按C级计10分。  

二、关于完善CSSCI论文计分办法的规定  

1、对CSSCI论文:按发表和收录两阶段计分,论文发表按文件规定标准分别计“A40“B20,论文收录后按“C级收录20分。  

2“CSSCI集刊论文:仅核算其收录分,若被收录,按C级计20分。  

3“CSSCI扩展库期刊论文:由于文件已规定CSSCI须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源期刊核心库,所以CSSCI扩展库期刊不作为上述计分成果。若被收录,按C级计20分。  

三、以上规定从201091日起执行。  

   

信阳师范学院科研处  

                                        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