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的通知

2024-09-06 16:22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充分发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推动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现启动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选题指南,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基础研究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围绕人文社会科学科领域重大基础理论问题,开展系统性、原创性和引领性研究,服务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应用研究要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开展前瞻性、战略性、创新性的应用研究,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河南实践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限额

本次重大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双一流”高校每校不超过20项,河南师范大学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不超过15项,其它省特色骨干大学及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不超过10项,其它本科高校每校不超过5项,高职高专不超过2项。

三、申报条件

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严谨的学术作风、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主持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高等学校科研教学一线全职工作人员。

2.申报人对所申报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相关科研成果,在研究周期内有充足的研究时间,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

3.课题组成员应在相关领域应具有较扎实的研究实力和实践经验,且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提倡并鼓励吸收实际应用领域专业人员参加课题组。

4.有在研的各类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及创新团队的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

四、项目经费

每个项目资助研究经费8万元,首批拨付6万元,研究期满达到结项要求的,拨付剩余经费。

五、结项要求

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研究期满由省教育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结项鉴定。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年结项,延期1年后仍不符合结项要求的将予以通报,并作撤项处理。

(一)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结项时应同时达到以下要求:

1.出版学术著作1部及以上。

2.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项目负责人至少发表1篇)。

(二)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结项时应同时达到以下要求:

1.出版学术著作1部及以上,或在SSCI、A&HCI、CSSCI来源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项目负责人至少发表1篇)。

2.成果推广及应用。撰写有研究报告(需地厅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或厅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在省委办公厅《河南信息》《综合与摘报》《要情》、省政府办公厅《调研》《参事建议》、省委政策研究室《内部参阅》、省政府研究室《策报》、省委党校(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调研与建议》、省教育厅《资政参考》等内参刊物采用上报或在国家级权威媒体(人民网、新华网、央广网、央视网,中国经济网、光明网)发表理论文章。

以上项目结项成果均须标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字样并附项目编号。

六、申报流程

此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平台”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不接收纸质材料。

1.申报系统将于2024年9月6日开通,届时可以登录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http://jyt.henan.gov.cn/sk/),分别通过基础重大、应用重大两个端口进行申报。

2.个人申报通道将于2024年9月18日18:00关闭,各申报人须在918之前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至skcxmk@163.com。

申报人员请自行登录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将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后,扫描形成一个PDF文档,上传至系统(论文上传封面、目录、正文首页的扫描件,著作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的扫描件,项目和奖励上传相关证书扫描件)。

七、工作要求

1.本次申报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请,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2.各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本校申请材料真实性、原创性负责,严格审核证明材料(包括申报书中填报的论文、专著、项目、奖项、相关学术荣誉等原件)。凡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证明、违反学术规范者,将取消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杨       电话:6392729

  

                                社会科学处

                                 2024年9月6日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