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信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信院字〔2017〕72号)和《关于印发<信阳师范学院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信院字〔2014〕28号)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学术著作资助申报和著作计分等级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著作资助与著作计分等级认定注意事项
1.申请人先在科研业绩管理系统中登录著作的基本信息,对于申报的同一部著作如果符合文件要求,既可以申请学术著作资助,也可参加计分等级认定。
2.本年度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不再开展出版前资助。
3.为倡导学术质量优先的原则,从本年度起,获A级出版资助的学术著作将同时享受A级计分,获B级出版资助的学术著作将同时享受B级计分,以此类推。
二、申报资格
申请出版后资助和计分的著作须符合下列条件:
1.出版时间: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2.同一作者原则上每两年只能申报一次出版资助(申报计分认定的不限)。
3.申报出版后资助的著作必须由具有相当资质和声誉的出版社出版。在国内出版的学术著作须通过国家“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认证。
4.著作第一作者必须是我校教职工,第一产权单位必须标注信阳师范大学。
5.申报人应同时提交3-5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与本著作相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是我校规定的F级以上论文)。
6.社会科学类著作总字数应不少于15万字;自然科学类著作总字数应不少于12万字(成果特别突出的可酌情放宽)。
7.为推动我校国家级项目申报工作,从本年度起,凡申请我校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教师,原则上应曾申报两次及以上国家级或教育部科研项目(申报计分认定的可不受此限制)。国家级课题结项成果将优先资助。
8.多卷本著作应待最后一卷出齐后作整体申报。
9.下列书籍不属于申报资助范围:
(1)教材;教学参考书、习题集、教学辅导书等教辅读物;论文集等。
(2)资料汇编、工具书等。
(3)在港、澳、台出版的书籍。
(4)重印、再版书籍。
(5)盗号、盗版、盗印等非法书籍;剽窃他人成果的书籍。
(6)已获得校外著作出版资助的书籍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书籍。
(7)其他不应给予资助的书籍。
三、申请办法与时间安排
1.申请学术著作资助
申报出版后资助的作者请填写《信阳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评审表》(见附件1)《2025年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和计分统计表》(见附件2),每一项成果须报送著作3部(获资助后学校留存)、相关代表性学术论文原件3-5篇及其社会反响材料。
2.申请参加著作计分等级认定
填写《2025年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和计分统计表》,每一项申报须提交著作3部(获计分认定后学校留存)和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1篇是我校规定的F级以上级别论文)。
3.申请出版后资助及计分等级认定的作者暂定于2025年10月8日前将《信阳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评审表》《2025年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和计分统计表》及相关纸质材料各1份报送到社科处(综合办公楼419房间),电子文档发送至skccgk@yeah.net。
联系人:刘 阳 联系电话:6390735
社会科学处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