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2025年开展省级工作部门评比表彰项目“河南省群团工作领域先进典型”。根据河南省社科联《关于做好“河南省青年五四奖”人选推荐工作的具体安排》安排,我校拟在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中推荐“河南省青年五四奖”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推荐条件
政治坚定、学风严谨、功底扎实、勇于创新、成果突出,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具有高级职称,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的成果和荣誉具备下列条件中3项(含3项)以上者,可以作为推荐对象。
1. 在我省社会科学领域工作中成绩突出,主持研究成果或科研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具有引领性和重要价值;
2. 业绩突出,被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
3. 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较大发展潜力,学术成果被本专业领域肯定与认可;
4. 独著或以本人为主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合著本人撰写20万字以上), 受到学术界较高评价;
5. 主持并完成过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项目,且该项目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6. 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成果被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纳。
社会科学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二、推荐名额
根据上级文件安排,我校可推荐2名。
三、推荐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1. 推荐对象须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产生,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 学校将按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组织评审考察、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按照分配名额经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并进行校级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对象汇总表及相关材料。
3. 省社科联对推荐对象材料进行复审,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表彰对象名单并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确定表彰对象名单。
四、材料报送
1. 推荐工作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对象产生方式、内部评审考察情况、确定推荐的对象及公示情况等。推荐工作报告须加盖学校或社会科学处公章。
2. 《河南省群团工作领域先进典型先进个人推荐表》和支撑材料一式二份。推荐对象所在单位需对推荐对象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需对推荐对象在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和学风道德等方面作出评价。
支撑材料:
(1)著作、调研报告。
(2)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3)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佐证材料。
(4)表彰奖励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6)身份证、资格证等相关佐证材料。
如获推荐,复印件后续须加盖我校公章。
五、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7月4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我校社会科学处(综合办公楼412房间),逾期不再受理。因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逾期的,责任由推荐单位承担。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word格式和pdf格式)发送至邮箱:skcxmk@163.com ,材料以姓名+推荐单位打包发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策恒
联系电话:6392729
社会科学处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