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8年度信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成果质量为依据,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导向,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真正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社科优秀成果评出来,着力加快推进“五个信阳”建设,造福信阳,添彩中原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参评成果范围
(一)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书号必须有ISBN编号);公开发表的期刊(必须有CN标志)、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报纸发表的文章;被县区级(含县区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有价值的调研报告(需提供采用证明);《信阳社会科学》和《智库参阅》上发表的文章;通过评审的2018年度市社科规划课题和重点课题的结项报告。
(二)我市(含中央、省驻信单位)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和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有关社会科学的成果,凡具备参评条件的均可参评。与市外人员合作的著作或文章,由我市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可参评。
(三)参评成果署名:每项成果最多可署名5人。期刊、报纸、调研报告和结项报告,以成果原件上的署名为准;著作必须是主编、副主编及前言或后记中注明的主要撰稿人。
已获往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其新版本不再参评;已获其他市厅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参评;论文集、新闻报道、文艺创作成果不参评。
三、奖项设置
(一)奖项类别
本次评奖设一、二、三等奖。
(二)评奖标准
一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重大创新,对某一学科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提出了新的重要观点或结论;对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较大推动作用;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有较大贡献,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在省内学术界有较大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二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较大创新,对某学科或某领域的发展做出贡献,提出了新观点或新结论;对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推动作用;能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在省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三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创新,能发展、完善原有理论或提出新的观点;对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一定推动作用;对解决实际问题有一定参考价值;在市内学术界有影响,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三)奖励办法
对获奖者颁发信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证书。
四、申报要求
(一)每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项目主持人限报一项;两人以上合作项目、不是第一作者或项目主持人的,可另报一项。不是以第一作者申报的,以其他主编或副主编申报的,必须提供第一作者自愿放弃申报的书面证明。凡申报成果无原件以及无申报单位意见和印章者,不予受理。
(二)上报成果需提供:
1.著作、调研报告、报刊发表的文章原件各1份,并提供其复印件2份(著作除外,复印件不得显示作者姓名及单位名称;调研报告、论文需要提供电子文档)。
2.2018年度市社科规划课题结项成果评定通过的结项报告可参与市社科优秀成果评奖,需个人另行申报。
3.个人申报表一式2份,单位汇总表1份,同时上报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档。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申报成果(除著作、公开发表的文章外)需提供学术不端检测报告。
5.以上所需相关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每项申报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
请各单位于2019年9月19日前集中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科(综合办公楼412房间),同时将论文成果或调研报告、个人申报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sgk@xynu.edu.cn。(每个人的申报成果和申报表的电子文档存于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申报人姓名命名)
联系人:吕亚波 联系电话:6392729
社会科学处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