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信阳市社科规划重点课题招标的通知

2020-07-01 18:40

各单位:

  现将2020年度信阳市社科规划项目重点课题公开招标研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进理论创新,为我市加快“五个信阳”建设,造福信阳,在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中奋力实现“两个更好”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投标要求1、投标时须从《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中选题,不得另立题目;2、课题组负责人限为1人,原则上须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或副处级以上职务),能真正承担研究工作,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负责课题研究成果转化与应用;3、课题组负责人及成员限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包括负责人)总数不得少于3人,不超过5人;4、在研和已结项的国家、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中央、省各部委重大、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不能与本立项课题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立项资格;5、投标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投标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已立项的,将予以撤销。

三、投标办法

1.填报要求:请课题组负责人认真填写《2020年度信阳市社科规划重点课题立项投标书》(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立项投标书》),A4纸打印,一式两份(实名、匿名各1份)。匿名的《立项投标书》不填写封面的课题负责人、投标单位和课题组其他成员的信息。

2.请各科研秘书于7月17日前将以上纸质材料报送至社科处(综合楼412办公室),同时打包发送投标书、汇总表电子版至邮箱skcxmk@163.com

四、经费资助

  重点招标课题共资助八项,其中信阳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研究(分专题研究)的每个专题资助经费为5000元,其余每项资助经费为10000元。课题成果通过结项鉴定后,一次性核拨资助经费。成果鉴定如不合格,根据专家鉴定意见进行修改,最后视成果质量决定是否结题。如修改后再次鉴定仍不合格,则不予结题,不拨付资助经费。

    五、结项要求

  1.结项时间

  (1)2021年5月1日前。

  (2)重点资助课题确需延期的,须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经市社科规划办批准后,方可延期结项。

  2.结项材料

  (1)信阳市社科规划重点课题结项报告;

  (2)课题提炼成果;

  (3)课题成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书;

  (4)课题成果应用情况佐证材料;

  (5)结题材料的电子文档(word文档形式)。

  3.相关要求

(1)结项报告书“正文”部分为课题结项最终成果,要求为研究报告或专著的中文成果,字数30000字以上。

  (2)提炼成果要求独立成文,5000字以上,对策建议部分不少于50%。

   (3)课题成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要求与他人成果重复率须在20%以下。无“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不予结项。

(4)课题成果应用情况佐证材料将作为本年度课题结项评定的参考。佐证材料包括:本年度研究成果的领导批示、决策采纳、报刊发表的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杨 鑫 联系电话:6392729


                                    社会科学处

                                   2020年7月1日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