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校青年基金项目(人文社科类)申报与结项的通知

2021-04-29 15:26

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2021年校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和结项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立项原则

校青年科研基金项目旨在鼓励青年教师围绕我校重点学科培育、特色研究方向凝练等开展创新性研究,增强青年教师科研探索、合作研究、协同创新能力,促进我校青年科研人才成长。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为我校39岁(含)以下,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青年教师,未获批过校青年基金资助的申报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2.申请人可结合自身研究方向自由选题,拟开展的研究课题要有创新性构思,有明确的研究方向、一定的科学意义或应用价值。所填报的申请书要内容完整、信息准确。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本年度校青年基金项目:

(1)有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项目或校青年基金项目,且获得经费资助者。

(2)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或学校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资助者。

(3)获得过两次校青年基金项目资助者。

(4)在读硕士研究生(攻读本校学位的除外)和在校外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我校人员。

(5)申请项目为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者。

(6)相同内容已获得过相关部门项目资助者。

(三)提交材料要求

各单位需集中提交项目申请书1份、项目汇总表1份,同时报送申请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skcxmk@163.com。

二、项目结项

1.校青年基金项目达到结项条件后,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项审批书和支撑材料(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的封面、目录、正文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2.结项审批书和支撑材料装订到一起,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集中报送至社科处办理结项。同时将结项审批书和成果(PDF版)的电子版发送至skcxmk@163.com。

3.提交结项材料时需同时提交成果原件,社科处审验后退还。

4.不能参加本次集中结项的负责人,可在项目研究完成后再提交结项材料。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021年5月28日前按通知要求将纸质材料集中报送至社科处(综合办公楼412房间)同时电子版发送至skcxmk@163.com邮箱。

联系人:杨 鑫 联系电话:6392729



社会科学处

2021年4月29日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