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1-10-01 16:39次
各单位:
学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精神,制定了《信阳师范学院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现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社会科学处
2021年10月1日
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清理工...
2026年度国社科项目专题工作坊(经济学...
社会科学处2026年清明值班
关于2026年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
旅游学院举办第二十七期“景明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