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4-28 08:41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切实提高申报数量和质量,社科处将提前组织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类别

1.美术创作资助项目

2.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3.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4.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

5.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

以上项目的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资助额度、资助方式、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等内容可参见我校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的通知(http://skc.xynu.edu.cn/info/1037/7354.htm)或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进行查询。

二、工作安排

请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该类项目申报,及时传达通知要求,广泛动员教师积极申报;充分挖掘本单位申报力量,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做好选题和申报辅导工作,并于2022年5月10日前将申请书1份、申报汇总表1份报送至社会科学处项目管理科(综合办公楼412房间),电子版发至邮箱:skcxmk@163.com

社科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论证修改,并将专家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根据专家反馈意见认真修改,最终提交申报材料后,社科处按时间节点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上报至上级管理部门。

联系人:吕亚波    电话:6392729


                     社会科学处

                     2022年4月28日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