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质量、提高立项通过率,严把“选题”申报源头关,夯实申报准备,现启动我校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符合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条件的教师:
1.重点或一般项目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2.青年项目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体日期待定);
3.无在研国家级课题。
二、相关要求
1.动员到位、应报尽报:各有关单位结合最新教师职称学位信息,筛选出可申报国家社科基金教师名单,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名单动员组织到位,确保申报基数;
2.锁定目标、能报尽报:各有关单位应结合教师研究基础和研究能力,锁定本单位“申报种子选手”,重点关注、加强指导,确保申报质量;
3.加大引导、可报尽报:加大在研国家社科基金结题督促,缩短结题周期,提升有申报成功经验教师的申报比例,确保申报成功率。
三、时间安排
各有关单位请于10月28日前将选题申请书1份(填写:研究综述、价值及意义)、选题汇总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社科处41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kcxmk@163.com。社科处将申报选题汇总整理后将组织专家评审,并及时将评审结果及意见反馈给各单位。不参加本次选题评审的申报人,将不能参加学校本年度重大预研项目资助。
联系人:吕亚波 电话:6392729
社会科学处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