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校青年科研基金项目(人文社科类)集中结项工作的通知

2023-10-25 16:20

各有关单位:

2023年校青年科研基金项目(人文社科类)集中结项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1年及之前立项未结项的校青年科研基金项目(人文社科类)。

二、结项条件

项目主持人已经完成项目立项通知中约定的研究任务。

三、结项受理材料

(一)重点项目

1.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成果已经出版。

2.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中文核心期刊至少发表学术论文1篇。

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检测查重率低于30%,同时课题组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公开学术刊物至少发表学术论文1篇。

(二)一般项目

课题组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公开学术刊物至少发表学术论文1篇。

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资助项目的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结项材料要求

1.校青年基金项目达到结项条件后,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项审批书和支撑材料(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的封面、目录、正文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2.结项审批书和支撑材料装订到一起,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集中报送至社科处办理结项。同时将结项审批书和成果(PDF版)的电子版发送至skcxmk@163.com。

3.提交结项材料时需同时提交成果原件,社科处审验后退还。

四、逾期未结项清理办法

研究期满或逾期未结项项目,须按本通知要求的时间提交结项申请,未按时提交或不符合结项条件的项目,将作撤项处理。

五、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024年5月31日前按通知要求将纸质材料集中报送至社科处(综合办公楼412房间)同时电子版发送至skcxmk@163.com邮箱。

联系人:杨 鑫

联系电话:6392729

社会科学处 

2023年10月25日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