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的处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立法工作小组起草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survey@nsfc.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审局,邮政编码:100085(请在信封上注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0日。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