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河南省审计厅审计组来我校开展科研经费专项审计检查。院长卢克平在综合办公楼417会议室会见审计组一行。科研处、财务处和信阳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见。
会见时,卢克平院长对审计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希望审计厅领导和专家对学校各方面工作给予指导,他同时要求科研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要对省审计组的工作积极配合,全力支持。
会见结束后,省审计厅审计组随即展开了工作。本次审计,按照省审计厅审计组的统一安排,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共抽查我校河南省科技计划资助项目三项:一是微波合成膨润土负载氮掺杂纳米TiO2光催化剂及其应用(项目批号:112102310042,资助经费:10万元);二是利用珍珠岩尾矿及伴生矿制备新型轻质陶粒(项目批号:122102310041,资助经费:10万元);三是豫南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对策研究(项目批号:122400450030,资助经费:2万元)。审计组采取对照项目申报书和项目预算书,查阅了每个项目支出的原始发票,详细询问了每位项目主持人有关经费开支的情况,并到校财务处实地走访,了解有关科研经费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问题。
对科研经费专项审计的目的是通过专项检查,掌握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揭示存在的问题或不足,提出规范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促进高校科研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审计结束后,院长卢克平,副院长刘彦明与审计组专家进行了深入交流,对审计组专家提出的宝贵指导性意见表示衷心感谢。